南通大学附属中学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食堂食品安全员一名,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有县级以上食品安全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等食品安全从业证书,熟悉与食堂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要求,通晓《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计算机财务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食品安全管理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工作岗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5日。
2.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应聘者将填好后的《报名表》及上条所列材料电子扫描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通大附中招聘+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47852993@qq.com或纸质材料邮寄至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党政办公室,因疫情原因,不接受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后,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时间和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体检由经市编办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体检名单在校园网公告,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结束后,考察组提交书面意见。
六、录用与聘用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通大附中校园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经市编办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与监督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59008885 13625232662(高老师)
纪律监督:0513-59008810
报名表下载:/event/2020/11/202011061336460322.docx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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