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对2019年度直属学校(单位)具有优秀人才称号的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直属学校(单位)优秀人才(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优秀校长、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对同时具有上述多种人才称号的,按其最高级别考核,2019年度新晋升人才称号的,按原人才类别考核。报送考核材料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请各学校(单位)对照《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优秀人才专项奖励考核发放暂行办法》(通教人(2014)6号),及时做好组织申报、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70%,原始测评表由单位留存备查)和考核初评工作。对不参加2019年度优秀人才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对象,一律不予兑现相应的优秀人才津贴。
优秀人才津贴考核发放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相关佐证材料一套(复印件,单位审核并盖章)、民主测评汇总表、汇总名册(一份)等材料经所在学校(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2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处(汇总名册以Excel电子稿通过QQ在线上传)。
联系人:黄益伟,联系电话:85098840
附件:
1.2019年度直属学校(单位)优秀人才津贴考核
发放审批表
2.2019年度直属学校(单位)优秀人才专项考核民主测评表
3.2019年度直属学校(单位)优秀人才专项考核民主测评汇总表
4.2019年度南通市直属学校(单位)优秀人才专项考核汇总名册
附件下载:/event/2019/12/201912121628508291.doc
南通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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